关于对信用卡客户安全用卡风险提示的通知
尊敬的持卡人:
为保证您的资金安全,请妥善保管好您的信用卡。根据《平安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信用卡仅限乙方本人使用,乙方出租、出借、转卖信用卡或其账户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乙方应承担因任何违法行为或违反《平安银行信用卡章程》及本合约行为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第三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信用卡属于持卡人本人的私人物品,直接关系到持卡人的信用记录及资金安全,请妥善保管信用卡,勿将您的卡片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使用。他人包括持卡人亲属、朋友、同事等。
祝您用卡愉快!
平安银行信用卡及消费金融事业部
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