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醒短信服务恢复收费公告的补充说明
尊敬的客户:
为提升国庆长假的用卡体验,我行将消费提醒短信服务免费优惠到期日延长至2014年10月9日。自2014年10月10日起,我行对500元以下消费提醒短信服务恢复收费(指定免费优惠范围除外)。
一、恢复收费后,您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得消费提醒服务:
1. 收费方式:订购消费提醒短信服务,本项服务费3元/月,每3个月收费1次,到期自动续期。
1) 2014年10月9日(含)以前,编辑短信PDG发送至9551186订购;
2) 2014年10月10日(含)以后,致电我行客服热线订购;
3) 其他订购方式请关注我行最新公告。
2. 免费方式:使用手机下载【平安天下通】APP,关注【平安银行信用卡】公众号,并验证身份,享【平安天下通】免费交易提醒服务。平安天下通APP下载地址:pingan.com/txta
二、2014年10月10日后消费提醒短信免费优惠范围:
1. 钻石卡、白金卡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仍享有消费提醒短信免费优惠;
2. 公务卡、大润发卡、金通卡持卡人:仅使用此3种卡片交易时仍享有消费提醒短信免费优惠,使用名下其他卡片交易金额500元及以上的消费提醒短信享有免费优惠;
3. 其他卡片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交易金额500元及以上的消费提醒短信仍继续享有免费优惠;
4. 如以上优惠终止将按监管规定提前公告。
三、消费提醒短信服务包括的消费类型:
1. POS刷卡消费
2. 网上交易
3. 取现
温馨提示:为便于您掌握信用卡账户动态,保障用卡安全,降低卡片盗刷风险,建议您至少开通一种消费提醒服务。
特此公告。
祝您用卡愉快!
平安银行信用卡及消费金融事业部
2014年8月20日
附件1: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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