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卡部分分期产品提前结清业务剩余手续费收取规则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决定对信用卡部分分期产品提前结清业务的剩余手续费收取规则进行调整,以更好地为持卡人提供服务,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自2017年11月1日起,客户办理优享金、灵用金、由你分、消费专用备用金提前结清业务时,剩余未结清手续费不再全额收取,仅按提前结清本金的3%计收,计入当期信用卡账单(已入账手续费不退还),持卡人需要一次性清偿。
如有问题,请拨打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95511-2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