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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安银行信用卡商户分期产品可办理金额上限、违约金计算方式、可申请卡种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于平安银行信用卡的支持和信任,为进一步促进我行商户分期业务健康稳定发展,我行将于2023220日对商户分期产品的可办理金额上限、提前结清违约金计算方式、可申请卡种进行调整,调整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商户分期产品的可办理金额上限调整:由“最高不可超过100000元”调整为“最高不超过客户的总授信额度”。

2、提前结清违约金计算方式调整:由“按剩余本金的3%收取提前结清违约金”调整为“按剩余本金的3%和未下账本金应收取利息取小收取提前结清违约金”。

3、可申请卡种调整:由“除金通卡、一账通卡、花漾卡、烟草卡、公务卡、分期卡、外币单币种卡以外,‘商户分期’业务适用于本行所发行的所有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申请”调整为“除金通卡、一账通卡、花漾卡、烟草卡、公务卡、分期卡、美国运通人民币卡、外币单币种卡以外,‘商户分期’业务适用于本行所发行的所有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申请”。

 

特此公告。

如有疑问,可拨打95511-2转平安信用卡客服进行咨询!

 

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

二〇二三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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