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均作为独立持卡人参与本权益; (2)新卡激活或旧卡进入新的持卡年度,次月15号起即可享以66元的优惠价格兑换1次境内机场接送机服务,每持卡年度最多可兑换6次,如2016年2月1日核卡,3月3日激活,即从2016年4月15日起可享6次权益,2017年2月1日进入新的持卡年度,即从2017年3月15日起可享6次权益(核卡时间、激活时间、持卡年度计算周期以银行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服务使用有效期自赠送之日起,在当年持卡年度内都可以使用。最晚使用期限不得晚于下一持卡年度的第二个月月底,否则逾期失效(如:卡片核卡时间为2016年3月且当月激活,则2016年4月15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可享受服务); (4)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违法交易、欺诈、不正常交易,或者持卡人账户发生拖欠或呈现不正常状态,或者持卡人在权益期间申请销卡,银行保留拒绝该持卡人参加本权益及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的权利;如信用卡持卡人在权益期间存在延滞缴款及其他因个人问题导致卡片被管制、停卡或整户注销等情况时,不享受权益回馈; (5)我行非本次权益的商品或服务提供商,如发生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争议,我行将协助持卡人与商家协商解决; (6)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本规则如有调整,以本行信用卡网站公告为准。
(1)为了您顺利出行,请提前4小时约车,以下时段【22:00-08:00】仅可预约中午12点以后的接送服务; (2)服务车型:可选择“舒适型”车型(帕萨特、凯美瑞同级别)或“商务型”车型(别克GL8同级别),具体品牌以实际提供车辆为准; (3)服务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武汉、南京、成都、西安、厦门、重庆、天津、济南、海口、三亚、昆明、长沙、福州、郑州、珠海、青岛、张家界、襄樊、南昌、南宁、太原、宁波、贵阳、温州、石家庄、丽江、长春、哈尔滨、乌鲁木齐、沈阳、大连、合肥(须在以上市/辖区范围内,偏远县级地区及跨城市范围无法到达,如执行项目期间新增其他服务城市,可增加进入服务城市范围),以实际提供为准; (4)以下服务需要您额外支付费用,敬请特别留意: a、约定行程以外的过路费、停车费; b、中途停车服务费:本次租车为点对点一站式标准服务,中途停靠按以下标准收取费用:同一行政区内中途停靠,每停靠1次,加收50元服务费;不同行政区停靠,加收100元/次服务费; c、超时等候服务费:送机/送火车免费等候30分钟,接机/接火车免费等候1小时(飞机、火车晚点期间免费等候);但等候时长超过上述免费等候期30分钟的,按50元/小时加收超时等候服务费用(超过30分钟视为1小时,超过60分钟视为2小时); (5)司机等候超过2小时,客户未致电告知且未实际到达上车地点的,将取消等待,视为服务商已履行本次服务;
注:客户除享受机场接送外,也可享受高铁、火车站接送服务,服务细则参照以上机场接送服务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