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万事达美元白金卡保险权益细则


一、保险对象:

主被保险人:刷卡获得本保障的平安银行万事达美元白金卡(以下简称“持卡人”)


二、保障时间:

保障生效:持卡人激活或续缴年费后首刷次日零时起承保。

保险终止:


三、保障责任:

保障计划名称 保障范围 保障金额(人民币) 生效及理赔条件
境外旅行保障 境外航空意外身故、伤残(含境内段) 200万元(如持卡人未满18周岁,保障金额为50万元) 激活首刷后持卡生效
境外旅行身故、伤残 20万元 激活首刷后持卡生效
境外旅行证件损失 1万 激活首刷后持卡生效
境外旅行购物物品损失 须持卡人支付本人境外购物物品费用后,保障方始生效。且仅限境外实体店购买的物品,所发生的损失不含网络购物。
境外旅行托运行李损失 5千 激活首刷后持卡生效

四、保障责任摘要

【境外航空意外身故、伤残(含境内段)】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具体承担的责任和对应的保险金以保险单载明的为准,且身故保险金和伤残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各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1. 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2)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2. 伤残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前述第1、2款下的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简称《伤残评定标准》)详见平安信用卡官网。

【境外旅行身故、伤残】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1. 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游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2)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2. 伤残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游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前述第1、2款下的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若该被保险人为同一旅行自愿投保由本公司承保的多个保险(投保人为团体的保险除外),且在不同保障产品中包含相同保险责任的,本公司仅按照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并退还其它保险产品中相同保险责任项下已收取的相应保险费。

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简称《伤残评定标准》)详见平安信用卡官网。

【境外旅行证件、购物物品损失】

在本附加险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使用被保险卡片支付本人购物物品费用后获得的物品或旅行证件意外遭受下列事故导致损坏或遗失的,被保险人应立即通过保险人提供的24小时救援电话向保险人授权的救援机构报告。保险人在本附加险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1) 该机动车辆和后备箱均已上锁;

2) 被盗窃的时间是在上午6时至晚上10时之间。

备注:

【境外旅行托运行李损失】

在本附加险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处于运输机构掌控之下的托运行李因运输机构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的责任而致遗失或意外损坏,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的约定,赔偿该行李的实际价值或修复费用之较低者,最高不超过保险单所载的本附加险项下相应的保险金额。

照片、胶片、视频、音频或类似物品的赔偿标准是数据载体的材料价值,不包括数据本身。


备注:

• 礼品和纪念品的最高赔付额为本附加险保险金额的10%


五、责任免除

1、航空意外伤害保险

2、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3、境外旅行附加行李物品和旅行证件损失保险

4、境外旅行托运行李损失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