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3.09.01-2013.10.31
- 活动内容:
201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在厦门中闽百汇梧村店、嘉禾店刷平安信用卡消费:
白天享5倍积分,晚上(18:00-24:00)享10倍积分。
报名方式:
1、回复短信报名:收到邀请短信直接回复“XMA”报名
2、编辑短信报名:编辑短信“XMA”发送至9551186报名(须使用在银行预留的联系手机号码发送)
商户名称 |
优惠内容 |
地 址 |
电 话 |
中闽百汇梧村店 | 白天享5倍积分,晚上(18:00-24:00)享10倍积分 | 厦禾路929号及梧村地下商业街 | 0592-5172315 |
中闽百汇嘉禾店 | 白天享5倍积分,晚上(18:00-24:00)享10倍积分 | 湖里区嘉禾路924号福隆国际B1B2 | 0592-3500777 |
1、本活动适用于平安银行发行的各类信用卡(含原深发展信用卡,原深发展商务卡除外,有且仅有欧尚卡等返现类信用卡的客户不参与活动);
2、本次活动需回复或编辑短信“XMA”报名参与,白天(18:00前)的5倍万里通积分中1倍为原始消费积分,4倍为活动奖励积分,晚上(18:00后)的10倍万里通积分中1倍为原始消费积分,9倍为活动奖励积分;如未回复邀请短信或编辑短信报名则仅享受正常消费积分(除返现类信用卡);
3、本次活动期间,积分以户为单位归户入账,同一持卡人名下若持多张平安信用卡、原深发展信用卡主卡或附属卡,刷卡消费合并计算;
4、奖励积分以客户报名当月开始计算;活动期间,每户每月最高可获赠5万个万里通积分,奖励积分将在次月底之前导入持卡人的万里通积分账户内(仅持有携程卡的客户将按4:1的比例获得同等价值的携程积分,所获积分导入持卡人携程账户内),积分使用有效期为6个月;
5、持卡人若有下述任一情形: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整户信用卡、对平安银行其他债务不偿还的、违反《平安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或本活动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持卡人即丧失参加本次活动及获取奖励积分的的资格;如积分已到账,卡中心保留不另行通知而从持卡人平安万里通积分帐户直接扣除积分或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6、本次活动的规则如有调整或变更,以平安信用卡网站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