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刷次日起即赠送旅游交通工具意外险和旅游不便保障权益(保险公司备案名称:平安旅游综合保障(平安银行公务卡适用))
持公务卡首刷次日起即可获赠高额交通工具意外险、旅游不便保障,为您公务出行添安心。
保障内容 | 保险金额上限(人民币) | |
旅游交通工具意外险 | 民航客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 | 300万元 |
火车、轮船意外伤害保险保障 | 50万元 | |
营运汽车意外伤害保险保障 | 20万元 | |
景区内旅游意外身故、伤残 | 5000元 | |
旅游不便保障 | 航班延误4小时及以上时,每次事故给付延误津贴300元 | 900元 |
行李延误6小时及以上时,每次事故给付延误津贴500元 | 1500元 | |
旅行取消 | 1000元 | |
旅行缩短 | 1000元 |
温馨提示:
1、您使用平安银行上海公务卡为本人支付当次100%的公共交通工具票款或80%(含)以上的旅游团费费用后,方可获得当次旅游交通工具意外险和旅游不便保障。
2、上述保障范围为中国大陆境内旅游,不包括在香港、澳门、台湾和境外地区的旅游。
3、旅行取消指因发生下述保险事件而被迫取消旅行的,承担已经支付且无法追回的旅行费用和为取消旅行所支出的手续费;旅行缩短指因发生下述保险事件被迫提前结束该次旅行并提前返程,承担按照被保险人原定返程类型和标准返程时所支出的额外增加的交通费用,以及已支付给旅行社或酒店等旅游服务商的被保险人未享受且不可退回的除交通费用以外的旅行费用:
(1)被保险人因直系亲属身故,或自身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需住院,或突发严重急性病;
(2)出发前一周及出发后目的地发生暴乱、自然灾害、突发性传染病;
(3)被保险人的家庭财产遭受自然灾害或第三方犯罪行为导致严重损失,并且被保险人必须与警方合作进行调查或在场评估损失。
(4)本保险由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并承保。
(5)信用卡中心关于赠送保险权益的宣传资料不构成信用卡领用合同的要约,赠送保险权益具体内容见《平安银行上海公务卡持卡人旅游交通工具意外险和旅游不便保障》。
(6)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信用卡的产品或服务从事违法活动。
(7)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咨询电话:95511-5-9;信用卡客服电话:95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