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账单月为一个累计周期,最高2%的现金回馈, 每月最高不超过1000元
消费累计金额于回馈比例对应关系细则:
消费累计细则如下 |
回馈比例 |
累计消费金额≤2000元 |
0.5% |
2000元<累计消费金额≤5000元 |
1% |
5000元<累计消费金额≤20000元 |
1.5% |
累计消费金额>20000元 |
2% |
最低起兑金额为100元
累计兑换细则:
一、兑换上限:以刷卡消费金额为上限,不超过1000元
二、起兑金额:100元
(如当期累计回馈金额未达100元,则进入下一期进行累积)
三、活期存款月日均存款预约≥50000时可100%兑换;活期存款月日均存款预约<50000时可50%兑换;活期存款月日均存款预约<10000时不兑换(按照50%累计到下期);
四、其他规定:
1、下期信用卡有消费,方可进行上期返现。
2、计息回馈无起兑金额,每月直接计入信用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