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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精英白金信用卡

平安精英白金信用卡
专属权益

平安精英白金信用卡平安财富专属权益
平安财富   专享计划       平安礼遇   三重呵护
礼宾服务   独享尊荣       财富金点   礼遇升级
具体权益介绍请见《平安财富专属权益手册》或 http://creditcard.pingan.com/kazhongjieshao/baijinka.shtml

平安精英白金银联标准信用卡专属积分
平安精英白金银联标准信用卡境内外消费按照人民币1元2个万里通积分规则累计,并适用于平安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

平安精英白金VISA双币信用卡专属积分及消费回馈计划
我们为您量身定制专属积分及消费回馈计划,助您平安用卡,轻松消费。
1、境内消费双倍积分
使用平安精英白金VISA双币信用卡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进行的可累计积分消费均可获享双倍万里通积分。
2、境外消费最高2%超值回馈
使用平安精英白金VISA双币信用卡在中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进行的可累计积分消费均可获享最高2%消费回馈。

消费回馈规则

消费累计范围
消费累计仅限于使用平安精英白金VISA双币信用卡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含港澳台地区)进行的可累计积分消费。具体可累计的消费以我行系统记录为准,以下情形不予累计:
1)低扣率、零利率以及特殊类型的商户消费不计算积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电话费、保险费等各类代扣代缴业务;网上消费、公用事业、公立医院、医疗机构、政府机构、学校等特殊消费;房地产类、批发类、汽车销售维修类、加油(气)类、博彩类等消费;
2)信用卡年费、预借现金手续费、分期手续费、滞纳金等各类手续费和各类利息;
3)通过信用卡进行的取现、还款及账单分期;
4)因任何原因将通过信用卡支付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账单争议及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扣除相应累计消费金额;
5)累计金额仅针对持卡人信用额度内的刷卡消费,临时额度、溢缴款或其他原因形成的超出信用额度的消费不予累计。参与每月消费回馈计划的消费累计金额以持卡人的信用额度为上限;
6)过期卡、冻结卡、已销户的卡片、丢失/失窃的卡片、有经确认的发生欺诈行为的卡片、逾期欠款经催收仍未还款的信用卡、其他有过违反我行信用卡章程及合约行为的卡片产生的任何消费均不予兑换;
7)本行另行指定的其他项目。

消费累计周期
上述范围的消费按照每1个月的月结周期(刷卡消费金额的计算:自上一月账单日后一日起至当月账单日止)进行累计。
例如:持卡人孙先生的账单结算日为每月25日,则8月25日的对账单中将显示7月26日—8月25日的境外可累计积分消费对应的回馈金额。

回馈比例
每期的累计消费金额将按照以下比例获享回馈

当期累积消费金额(人民币)范围 回馈比例
少于等于5000元 0.25%
大于5000元-少于等于10000元 ≤5000元 0.25%
5000元—≤10000元 0.5%
大于10000元-少于等于20000元 ≤5000元 0.25%
5000元—≤10000元 0.5%
10000元—≤20000元 1%
大于20000元 ≤5000元 0.25%
5000元—≤10000元 0.5%
10000元—≤20000元 1%
>20000元 2%

注:
1)所有的累积消费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进行计算,境外消费的美元部分将按1:6.8(人民币:美元)换算成人民币后进行消费回馈;
2)我行将在每月对账单中列明客户所获得的回馈金额的相关提示信息;
3) 每期可回馈的消费累计金额以持卡人的固定额度为上限。

回馈兑换方式及入账时间
1、回馈金额达人民币100元以上(含100元)方可进行兑换。如当期累计回馈金额未达100元,则回馈金额进入下一周期进行累积,直至达到100元方可进行兑换。
2、每月回馈金额将在下个月账单日之前自动兑换计入持卡人获得回馈的信用卡人民币账户中。

其他事项
1、信用卡账户内的回馈金额仅限用于冲抵卡内消费。
2、回馈金额中产生的税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持卡人自行缴纳.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或税务机关要求,我行有权代扣代缴。
3、平安精英白金VISA双币信用卡境内消费只累计双倍积分,无消费回馈金额;境外消费不累计积分,只享消费回馈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