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
平安信用卡保费分期付款(以下简称“保费分期”)业务是指持卡人(仅限主卡持卡人申请,附属卡持卡人不能申请,以下“持卡人”均指主卡持卡人)在保费消费当天至本期账单日当天(含)之间,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11-2、登陆平安一账通网站点选“信用卡”频道或平安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申请将保费消费金额逐笔分期,在约定期限内按月偿还的业务。
立即申请保费分期 >流程介绍
业务特点
- 自由分期:持卡人可自由选择申请6期或12期,每月不限申请单笔保费分期的次数,申请成功后,首期分期应还金额和手续费在本期账单中产生,满足持卡人大额消费需求,直接减轻当期还款压力。
- 申请便捷:持卡人可通过拨打平安银行客服电话或登陆平安银行信用卡网银申请;
- 快速审核:您在规定的日期内申请单笔保费分期,当日申请当日审核,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告知您审核结果
申请时间
保费消费当天至本期账单日当天(含)之间,都可以进行申请。例如:假设您的账单日是每月25日,您的消费日为6月10日,则申请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5日。
分期示例
假设您在6月10日支付保费6000元,申请单笔保费分期,具体每期的手续费率和偿还金额如下表:
分期总金额 | 分期期数 | 手续费率 | 首期应还金额 | 每期应还金额 | 日利率 | 年化利率 |
6000元 | 6期 | 5.00% | 1300 | 1000 | 0.048% | 17.56% |
12期 | 7.00% | 920 | 500 | 0.037% | 13.46% |
分期手续费在首期一次性收取
首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分期期数(余数记入第一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分期手续费率
剩余每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分期期数
立即申请保费分期>>温馨提示
- 非平安银行认定的保费类交易不享受该服务。
- 申请单笔保费分期付款,分期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00元。申请核准后不得对已申请的分期期数、金额进行更改。
- 若持卡人申请提前清偿未偿付的分期余额,经我行核准后,持卡人必须一次性支付未偿付的分期余额及手续费(已收取的不退回)。
- 若申请单笔保费分期的原交易发生退保,分期交易不可取消,每期仍须按原分期规则还款并支付相应手续费。
- 单笔保费分期付款业务的每期入账应还款金额及手续费不参与平安银行信用卡积分计划 。
- 本行分期业务的入账金额不享受该服务。
- 本业务具体条款及细则详见《保费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