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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尚红雀卡

欧尚红雀卡

平安中国旅游信用卡

超值刷卡回馈

全球任何地方、任意金额的消费均可累积,回馈金额可直接用于抵扣您于境内欧尚超市的消费金额。

店内专享权益

每周二大拇指产品5%折扣;
每周二欧尚品牌产品10%折扣;
每月欧尚品牌精选新品 最高20%折扣;
欧尚店内专设红雀卡持卡人专享结款通道;
不定期优惠活动,时时添惊喜。

分期付款 优化生活

欧尚店内任意商品买满500元即可办理分期付款,让阻碍梦想的距离消失

首年免年费,消费6次免次年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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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OR返现规则:

超值回馈
欧尚红雀卡给您最实际的回馈优惠,您在全球的任何消费都可进行累积,并于每3个月后进行回馈,回馈金额可抵扣您于境内的欧尚超市的消费金额,回馈价值远远超过其它信用卡的红利积分!同时作为欧尚红雀卡的持卡人,还专享欧尚集团提供的多重折扣优惠!快来享受超值回馈和优惠,让您也能边消费边赚钱!

累积周期
红雀提醒:
对帐单的月份是指上一个帐单日到下一个帐单日,比如3月16日到4月15日为一个月此期间发生的交易将列入4月份的对帐单。
1、 消费金额累积周期以银行向客户核发信用卡当月开始计算,每3个月为一个周期进行累计。不以激活卡片当月计算,列如本行于7月向您核发卡片,但您于8月才激活使用,则您回馈累积周期为7-9月,但您可实际累积的周期为8-9月,建议您尽早激活卡片使用,更有效的利用本卡的利益和优惠,保障您的权益。
2、 每个周期的积分单独累计,不顺延、不转移,即每周期初自动清零。您可于月结对帐单中了解本期已累积的回馈金额相关提示信息。(所有的消费累积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

积分累计规则

当期累计消费金额(RMB) 回馈比例
店内累计消费金额 0.5%
店内分期付款 0.5%
店外累计消费金额 0.2%
红雀提醒:
1.自2012年5月23日起,每一账单周期红利积分累计金额不超过该卡片固定额度;
2.店内消费是指中国大陆境内的欧尚超市消费。”
以下举例能让您更了解消费累积计算公式
若您于2007年1-3月期间有效的累积消费总额为24.212元,其中在欧尚店内消费为 5.138元,在欧尚店内通过分期付款12000元(分12个月偿还,每月分期付款金额1000元),店外消费为7074元,则当期可回馈金额为:
  当期累积消费金额(RMB) 回馈比例 回馈计算 回馈计算 取整后的回馈金额(RMB)
店内累积消费金额 5138 0.5% 5138*0.5% =25.69 =25
分期付款 12000 0.5% 12000*0.5% =60 =60
店外累积消费金额 7074 0.2% 7074*0.2% =14.15 =14
总计   =99
累计范围
您在全球商户进行的新增消费均可以进行消费金额累积(扣除回馈金额后的本期新增金额)。但以下情形不予累积:
1) 您的回馈金额计入帐户时须为有效卡、且无不良信用、没有其它违反我行信用卡章程及合约行为的卡片产生的任何消费。
2) 因退货或因签账争议等导致该笔交易未成功,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扣除相应累积消费金额。
3) 信用卡的预借现金、分期付款手续费及各项费用(包括信用卡年费、利息、罚金、预借现金手续费、滞纳金及其它欧尚红雀卡领用和约规定的各项费用)。
4) 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的相关费用,房地产类,政府服务类,公立学校类、保险类批发类、慈善非赢利组织类、汽车销售类、燃油销售类、博彩类、金融机构类等消费、及其他深圳发展银行另行指定的项目不予累计。
5) 累计金额仅针对持卡人信用额度内的刷卡消费,临时额度、溢缴卡款或其他原因形成的超出信用额度的消费不予累积。
6) 过期卡、冻结卡、已销户的卡片、丢失/失窃的卡片、有经确认的发生欺诈行为的卡片、逾期欠款经催收仍未还款的信用卡、其他有过违反我行信用卡章程及合约行为的卡片产生的任何消费均不予累积。

使用规则
1) 回馈金额的使用周期为消费累积周期截止后的一个月。
2) 系统将在回馈周期结束时启动回馈抵扣该交易。在每个回馈周期结束时,回馈金额低于6元的不予抵扣,最高抵扣金额不大于1000元。
3) 每期回馈如在当期的使用周期内不予使用,该回馈金额将自动作废。

红雀提醒
以下情况不可兑换回馈:
(1) 在使用消费金额周期内,店内消费小于人民币100元的交易。
(2) 在使用消费金额周期内,回馈金额累计不超过6元。
(3) 被系统怀疑发生欺诈行为的卡片,如解除怀疑则转为正常。
(4) 于结帐日计算当期消费金额时,卡片状态非正常者(如逾期未还款在30天内(含以上)的卡片或已强停、申请等)。
(5) 非本人交易款项(如遗失被盗、伪卡交易、伪冒申请等)
(6) 持卡人若有本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所列丧失期限利益等情况者。
(7) 附属卡持卡人的消费同样可累积回馈,须合并于主卡一并计算。
(8) 回馈的金额仅能折低于境内欧尚超市内的消费交易(不含分期付款交易),无法折换现金且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9)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货、签帐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消费退款,经本行确认后,持卡人原先已取得的回馈金额将由本行调整扣回。
(10) 消费交易的日期以记帐日为准。
(11) 欲获取更多优惠信息请关注www.auchanka.com.cn.
(12) 我行保留随时变更及终止本回馈活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