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
平安信用卡单笔消费分期付款(以下简称“消费分期”)业务是指持卡人消费当天至本期账单日当天(含)之间,通过我行“消费分期”申请渠道(含客服渠道、平安口袋银行APP渠道及其它自助渠道等),申请将消费金额按月分期偿还,并支付一定数额利息(或手续费)的业务。
立即申请单笔消费分期 >流程介绍
业务特点
- 自由分期:持卡人可自由选择申请3期、6期、12期、18期或24期或36期,最低分期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300元,申请成功后,首期分期金额和利息在本期账单中产生,满足持卡人大额消费需求,直接减轻当期还款压力
- 申请便捷:持卡人可通过拨打平安银行客服电话、平安口袋银行APP或登陆平安银行信用卡网银申请
- 快速审核:持卡人在规定的日期内申请单笔消费分期,当日申请,即时审核,短信告知审核结果
申请时间
消费当天至本期账单日当天(含)之间,都可以进行申请。例如:假设您的账单日是每月25日,您的消费日为6月10日,则申请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5日。
分期利率
我行单笔消费分期业务收费标准将依据持卡人实际用卡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利率表如下:
期数 | 每期利率区间 | 折算日利率区间 | 折算年化利率区间 |
3期 | [0.68%,0.90%] | [0.033%,0.044%] | [12.20%,16.13%] |
6期 | [0.68%,0.90%] | [0.038%,0.050%] | [13.86%,18.28%] |
12期 | [0.64%,0.85%] | [0.038%,0.050%] | [13.89%,18.32%] |
18期 | [0.62%,0.84%] | [0.037%,0.050%] | [13.66%,18.31%] |
24期 | [0.60%,0.84%] | [0.036%,0.050%] | [13.27%,18.29%] |
36期 | [0.60%,0.84%] | [0.036%,0.049%] | [13.27%,17.85%] |
分期示例
申请消费分期,具体每期的利率和偿还金额如下表(实际利率因持卡人实际用卡情况略有差异),则每期应偿还金额如下表:
分期总金额 | 分期期数 | 每期利率 | 第一期应还金额 | 每期应还金额 |
10,000元 | 3期 | 0.85% | 3,418.34 | 3,418.33 |
6期 | 0.80% | 1,746.70 | 1,746.66 | |
12期 | 0.75% | 908.37 | 908.33 | |
18期 | 0.75% | 630.65 | 630.55 | |
24期 | 0.72% | 488.82 | 488.66 | |
36期 | 0.83% | 361.05 | 360.77 |
消费分期每期应还本金金额等于分期本金总额除以期数,每期应还本金金额计算精确到分位,不能整除的余数计入第一期应还本金金额。
首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分期期数(余数记入首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每期利率
剩余每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分期期数+分期总金额×每期利率
立即申请单笔消费分期>>温馨提示
- 若持卡人申请提前清偿未偿付的分期余额,经我行核准后,持卡人必须一次性支付未偿付的分期余额及利息。
- 若持卡人的原交易在7天内未入账,我行将取消持卡人该笔原交易对应的单笔消费分期申请。
- 持卡人成功申请单笔消费分期后,不能对已申请的分期期数、金额进行更改;若申请单笔消费分期的原交易发生退货,分期交易不可取消,每期仍须按原分期规则还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 单笔消费入账金额可参与积分计划,单笔消费分期付款业务的后期每期入账应还金额和利息不再参与积分计划。
- 已经办理平安银行信用卡分期业务的入账金额不享受该服务。
- 本业务具体条款及细则详见《平安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