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自动分期付款业务是指持卡人通过我行“消费自动分期”申请渠道(含客服渠道、平安口袋银行APP渠道及其它自助渠道等),在单笔消费达到预设的起始金额时,系统自动按照预设的分期期数该笔消费进行单笔消费分期。
立即申请自动分期 >单笔消费自动分期功能生效后,可对有效期内符合预设条件的消费进行自动单笔分期。如您近期有消费及分期需求的,建议提前申请本功能。例如:假设您在12月25日有大笔支出拟进行分期的,推荐您在12月24日前开通本功能。
单笔消费自动分期利率参照单笔消费分期利率执行,我行单笔消费分期业务收费标准将依据持卡人实际用卡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利率表如下:
期数 | 每期利率区间 | 折算日利率区间 | 折算年化利率区间 |
3期 | [0.68%,0.90%] | [0.033%,0.044%] | [12.20%,16.13%] |
6期 | [0.68%,0.90%] | [0.038%,0.050%] | [13.86%,18.28%] |
12期 | [0.64%,0.85%] | [0.038%,0.050%] | [13.89%,18.32%] |
18期 | [0.62%,0.84%] | [0.037%,0.050%] | [13.66%,18.31%] |
24期 | [0.60%,0.84%] | [0.036%,0.050%] | [13.27%,18.29%] |
36期 | [0.60%,0.84%] | [0.036%,0.049%] | [13.27%,17.85%] |
客户于2014年11月11日申请单笔消费自动分期成功,有效期为12个月,即签约生效日为2014年11月11日,有效期限为2014年11月11日-2015年11月11日。若约定单笔消费分期期数为12个月,分期的单笔消费金额为1000元及以上,则若客户有效期间消费2笔5000元,1笔800元,那么可以进行自动单笔消费分期的是2笔5000元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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